三原县财政局坚持“三原则”,增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政策明白值

三原县财政局坚持“三原则”,增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政策明白值

时间: 2022-05-20 14: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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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三原县财政局立足新发展,贯彻新理念,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强化衔接资金监管,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强政策明白值,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成为落实惠民政策的有力举措。

一是坚持主动、全面原则,增强政策明白值。为促进财政衔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三原县财政局根据《三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严格落实各项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主动全面公开财政衔接资金相关政策及年度资金下达情况、年度项目库储备情况、年度项目计划安排情况。通过在县级政府网站、乡村振兴部门网站、手机等网络平台、媒体及在项目实施所在地张贴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公示,主动公开联系地址、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内容真实。

二是坚持分级、分类原则,提升资金透明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使用到哪里就公开到哪里”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开公示。县级公开公示工作由县财政局对衔接资金来源、规模、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衔接资金使用、分配、项目申报、筛选确认、立项实施等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镇(办)以及行政村的公开公示工作,由项目实施的镇(办)、行政村在公告栏进行公告公示,范围覆盖项目受益范围,到户项目要公告公示受益农户名单及补助政策等。通过层级分别公开有关信息内容,不仅提升衔接资金透明公开程度,更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三是坚持真实、及时原则,提高群众知晓率。始终以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导向,注重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高社会和群众参与度。在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推进的全过程,县财政局引导鼓励群众、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衔接资金监督,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村委会等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尤其是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对扶持方式、补助资金标准、产业扶持数量规模、补助金额、项目资金扶持补助对应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单等及时公开,注重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入村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知晓率。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是统筹发展、促进振兴的重要保障,三原县财政局不断增强衔接资金政策明白值,确保财政衔接资金政策公开及时,资金使用结果真实,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在我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出最大限度的效益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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