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财政局“四个着力” 提高未成年人保障水平
近年来,千阳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发挥财政职能,围绕经费保障定向发力,助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一是着力于未成年人教育保障水平提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先后投资1.39亿元支持改扩建和新建幼儿园,推动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支持实施学生资助政策,足额安排学前教育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于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细化完善临时救助和长期监护的具体实施措施,为73名残疾未成年人落实两项补贴,1032名困境儿童家庭落实了低保待遇。通过“一卡通”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养育补助、儿童事实无人抚养生活补助、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残疾学生助学补贴等,兜牢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三是着力于未成年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提高。对于纳入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符合医疗救助范围的未成年人,按人员类别对应的救助比例和限额,享受住院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人群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给予100%救助;筹措专项资金,支持为0—14岁残疾未成年人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功能训练等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能力。
四是着力于未成年人阵地建设保障水平提高。在全市率先建成投用1个县级未保中心、7个镇级未保工作站、8个村级儿童成长家园,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未保合力,统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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