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和《凤翔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凤字(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是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增加3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时,要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应当清晰、量化、便于考核。二是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谋划不细,绩效不明和设置不规范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
加强绩效监控管理。一是预算单位要定期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纠正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情况严重时,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取消预期无绩效的项目。二是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对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通知预算单位予以纠正,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预算目标实现的项目,按相关要求调整预算绩效目标或收回资金,对于无正当原因达不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暂缓或停止预算执行。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一是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在预算执行结束后,预算单位要根据设立的绩效目标,从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二是开展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在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择重大民生项目,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运用。一是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在下年预算安排时予以倾斜,对管理执行不力的单位,相应减少下年经费。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继续纳入区政府效能指标考核,同时,区财政局将会同审计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组织抽取部分部门单位自评项目开展再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硬化预算绩效责任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