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全力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省财政全力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时间: 2025-10-13 11: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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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意见》,擘画了我省服务文化强国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意义重大,振奋人心。按照意见中提出的“坚持保基本、强激励,‘一团一策’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要求,省财政从小切口入手,关键点破题,大胆创新,强化支持,全力推动国有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施策,支持文艺院团纾困解难。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更是直接服务基层、惠及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针对县级院团基础设施薄弱、运转困难的困境,省财政迅速响应,筹措3000万元,分类实施,按照每家20-50万元,支持全省80个县级院团购置演出服装乐器、更新设施设备、改造排练场地,补齐硬件短板,强化文艺院团演出职能,将优秀的艺术作品送进乡村社区、送到群众身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激发活力,支持文艺院团艺术创作。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提高质量是文艺作品的生命线。省财政注重培育扶持院团艺术创作发展,安排1000万元支持演艺集团、易俗社等重点院团开展艺术创作,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出更多体现陕西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的原创文艺作品,努力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同时,鼓励文艺院团多演戏、演好戏,推动文艺院团面向市场,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实现从“养人”到“养事”转变。

三、多管齐下,支持文艺院团市场开拓。综合运用税费减免、融资支持、社会引导三大工具,优化院团市场环境。一是减轻负担,暂免国有资本收益、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使文艺院团负担轻装上阵。二是财金协同,运用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池,推出“文旅贷”,对不良贷款给予最高50%的风险补偿,破解融资难题。三是引导撬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院团改制与演艺经营,吸引更多资金支持院团发展。                      

下一步,省财政将深学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紧盯加快文化强省战略目标,系统谋划,勇于担当,持续在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改革、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创新演出运营模式、拓展市场融资渠道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发挥政策效能,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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