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精神根植于心 依法理财砥砺前行
——陕西省财政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连日来,陕西省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宪法和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宪法使命。全省财政系统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及时研究部署,坚持抓重点、夯基础、促成效,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锤响鼓。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度第2次会议暨述法点评专题工作会议,9家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大会述法,其他处室单位书面述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常艳玲主持会议并作点评,推动财政干部坚定法治信仰,强化责任担当。西安市财政局、铜川市财政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九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宪法》涉及财政的主要内容、《会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把法治教育与依法理财结合起来,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财政的工作氛围。宝鸡市财政局组织新入职国家工作人员在宝鸡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参观学习,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以宣誓的方式回望初心,增强宪法观念和履职使命感、责任感。
二、强化宣传引导,夯实宪法根基。财政部门聚焦重点、广泛参与、积极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宪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宪法学习,深化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法律走入生活、深入人心。省财政厅向各处室、单位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陕西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学习辅导资料,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榆林市财政局制作宪法宣传册并发放给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册内容涵盖宪法全文、重点条款解读以及与财政工作相关的宪法规定。干部职工可随时翻阅学习,加深对宪法细节的把握。咸阳市、汉中市、安康市财政局在广场、剧场、公园等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会计人员管理、“政采贷”等政策,让群众更加了解财政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三、提升普法质效,弘扬宪法精神。财政部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强化普法供给,开展个性化精准普法,着力弘扬宪法精神,传递法治力量。省财政厅开展“法律咨询周”活动。厅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队向全体干部职工提供民事法律咨询服务,围绕大家关注的热点,“面对面”交流沟通、答疑解惑,同时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用法治思维捍卫权益等方面,就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义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西安市财政局邀请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倪楠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与实践应用》专题培训,结合一系列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与尺度,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平法治的理解与认识。延安市财政局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赴宝塔区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近距离庭审观摩和聆听以案释法普法讲座,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为更加规范细致做好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四、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依法理财。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我们坚持财法同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知晓率和支持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省财政厅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与驻厅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法规座谈交流,对今年厅内检查处罚等合法性审核进行“回头看”,就法律风险较大的案件共同予以研讨分析总结,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商洛市财政局组织市直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以及商洛市财政局财会网格服务人员共计300余人,在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修改后的新《会计法》业务培训,立足财政职能,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渭南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普法进企业。组织党员志愿者走访了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向企业员工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新《会计法》,有针对性地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发放宣传手册方便随时查阅和学习,不断提高财政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让财政法律政策真正走到群众心里,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奉法者强,明法者进。下一步,陕西省财政系统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开展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工作水平,为财政发展改革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