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以闭环管理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

陕西省财政厅以闭环管理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

时间: 2024-12-18 08: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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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2024年,陕西省财政厅立足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积极探索实践,完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从绩效目标到绩效结果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以科学化管理为目标,改进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将事前绩效评估嵌入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评估结果作为政策项目立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简化评估方式,对申请新增部门预算专项业务费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统一填报事前绩效评估表,不需专门形成评估报告,以减轻部门工作量。组织45个部门对135项申请新增支出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初审压减47项13.53亿元,压减率18.88%。

二、以标准化管理为基础,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省级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项目”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将水利、林业、科技部门指标体系打造成示范模板,带动20余个部门建成核心指标体系。印发《省级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组织对125家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9项省级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和10个重点领域部门预算300万元以上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集中评审,推动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和指标值。

三、以规范化管理为支撑,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监控范围,组织省级部门对1-7月份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对绩效目标运行偏差进行纠正。建立健全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组织对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属高校综合能力提升、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目标实现程度开展重点监控,推动加强资金管理。

四、以系统化管理为牵引,优化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完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采取“主动申报+特别选定”方式,选择24个政策项目354亿元开展评价;探索试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管评分离工作模式,明确管理处室、评价单位、参与处室权责边界,提升评价科学性;重塑管理流程,制定《陕西省财政厅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规则》及配套文件,统一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报告评审等各环节工作程序。完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各方参与的评价方案事前评审机制,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技创新项目绩效评价的事中跟踪指导,落实项目小组内部评、评价单位统一议、专家小组集中审的评价报告三重评审机制,提升评价报告质量。实现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加强自评结果抽查复核,推动提升自评质量。

五、以制度化管理为手段,做实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修订《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对未按规定编制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及时通报监控情况,推动部门将监控情况与预算执行挂钩。加强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报告反馈部门,督促落实评价建议、整改问题;对评价结果不高的政策项目,结合2025年预算编制压减专项资金预算安排0.57亿元;将评价报告编印成册,随政府决算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阅,推动部门随决算依法依规公开评价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陕西省财政厅将围绕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下力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重点在管理的法制化、标准化、流程化等方面下功夫,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在政府治理、财政管理、预算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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