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宣讲会成功召开
近日,省财政厅召开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宣讲会。对《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进行深入解读并进行业务交流。省级各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军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陈厅长就进一步做好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预算单位需自查自纠,确保所有在用合规账户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二是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梳理并整改相关违规账户,保证系统数据真实完整;三是要严格按照新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账户管理规范。
省财政厅会同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审计厅近期修订印发了《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银行账户管理”模块上线使用的业务背景,强化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突出预算单位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等要求,对进一步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省级预算单位资金监管有着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加强与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省审计厅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持续优化账户管理流程,确保新办法有效执行、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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