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建立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财政投入及绩效监测机制
近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财政投入及绩效监测机制的通知》,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引导各市(区)和省级部门进一步明确财政投入重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科学衡量绩效产出,加快推动秦创原建设由势向能转变。
《通知》明确,聚焦秦创原建设发展定位,按照《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发〔2021〕12号)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要求开展监测,避免盲目扩大范围。为切实提升填报质量,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秦创原建设财政投入及绩效监测口径说明》,从地域范围、政策范围、投入范围等三个方面明确了监测范围,从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培育、人才引育、创新平台、园区建设、服务体系等七个维度确定了具体投入和绩效监测指标,确保标准清晰、数据真实。
《通知》要求,各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协同力度,认真组织填报,详细梳理支持秦创原相关项目、资金和产出,原则上应于每季度末对当年相关数据进行更新上报,切实发布投入监测“哨兵”和“雷达”作用,为秦创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秦创原建设重点领域,以此次投入监测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策支持方式,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快建设,更大范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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