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四措并举确保财会监督《意见》宣传贯彻到位

省财政厅四措并举确保财会监督《意见》宣传贯彻到位

时间: 2023-04-12 08: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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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运用多种方式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强化政治引领,高起点谋划工作开局。厅党组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安排,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并提出了要求。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厅长常艳玲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心怀“国之大者”,站在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广泛学习宣传,高分贝唱响舆论强音。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陕西平台等媒介,以图文解读、新闻动态、专题访谈、动画视频等形式对《意见》精神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学《意见》,局长谈、部门谈、话落实”等活动,在省财政厅《财政简报》专刊和《西部财会》杂志“财会监督”专栏刊登优秀稿件,进一步提升认识、凝聚共识,不断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在“兴财大讲堂”上解读《意见》精神,通过“宣讲+督导+调研”的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深入实地督导调研,推动《意见》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主动扛责上肩,高效能凝聚工作合力。各监督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主责监督意识,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制度体系,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载体,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预算执行、国有资产、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的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安排有效落实。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依责监督职责,对所属单位、行业及归口财务管理单位的财会监督工作开展穿透式学习宣传,有效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在各领域、各方面落地。各单位广泛开展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加强对自身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夯实各单位内部监督责任。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政企桥梁纽带作用,围绕行业协会如何加强自律监督、中介机构如何履行执业监督职责,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座谈。

周密安排部署,加速度推进任务落实。省财政厅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切实做到“五个到位”。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制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措施谋划到位;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拧紧责任链条,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省级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沟通协调到位;开展阶段性督导检查,跟进了解进展情况,指导市县开展工作,做到督导指导到位;坚持系统观念,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做到整改问责到位。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监督模式,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以专项行动的实绩实效推动《意见》落地、落细、落实,为助力陕西“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促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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