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2月23日把握改革内涵 全力推广实施 陕西全面部署落实《财政总会计制度》
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财政总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财政高度重视基础性制度变革带来的重大影响,充分借助全省试点成果,深入研究,全力推进,确保新《制度》在全省全面落地见效。
把握改革内涵,深刻理解《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
新《制度》进一步明确总会计的核心基础定位,通过完善总会计制度设计和实践管理手段,夯实完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总会计预算管理功能,建立健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总会计财务管控功能,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财政财务情况,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国家财政治理效能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客观要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印发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所提出的“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功能”“完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总体目标。2021年《制度》修订工作被列入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清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指出,要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为此,财政总会计工作须对标新时代新征程目标任务,与现代预算制度相适应,同步强化发展,对下一步总会计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
二是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制度创新。多年以来,财政总会计制度一直沿用“预算会计”制度框架,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聚焦的是预算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流量信息的核算管理,对政府财政资产、负债等存量信息核算不够规范科学,不能够准确完整地反映政府家底和运营成本。新《制度》立足于破解现有预算会计体系在全面反映政府家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功能不足的问题,在一个制度下建立“预算会计科目体系”和“财务会计科目体系”,适度区分总会计制度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建立“双功能”(预算会计功能和财务会计功能)、采用“双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权责发生制基础)、支撑“双报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开展总会计核算。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规范核算流程,明确核算标准,强化财政资金运行及政府资产负债管理,支撑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三是配套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必然趋势。陕西省自2018年规划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以来,经过多年的建设推广,一体化系统已成为陕西各级财政部门运行和管理的基本手段,全省各级财政的业务日趋规范,运行更加流畅,管理更加科学。在科学技术的推动下,财政管理发生革命性变化,使得业务变革的力度远远大于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就总会计而言,原有总预算会计制度不能有效支撑预算、执行、决算、负债、资产管理各环节贯通,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和运行实际存在一定差距;在核算规则和监督措施上,对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暂付款长期挂账等问题难以有效监控。新《制度》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借助一体化衔接贯通各环节、各主体、各层级,使政府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运行效率大大提高,可以为高质量规范财政管理提供科学渠道和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和财政管理改革,形成相辅相成、双向促进的良好局面。
保持先发优势,总结应用好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成果
《制度》颁布之前,财政部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包括陕西在内6个省份的先行试点任务。陕西作为唯一一个在全省全面推开试点的省份,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新《制度》在全省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保持《制度》的理解优势。《制度》修订之初,陕西就指定业务骨干深度参与研讨论证和修订工作,对《制度》的设计逻辑、科目体系、运行模式有了初步的掌握。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之初,陕西省就对新《制度》在一体化中的实现方式进行了先期谋划并着手需求方案设计和系统搭建工作,确保了在受领试点任务后,能够迅速按照新《制度》对标对表快速完善核算系统功能,并在全省全面试点使用。从全省新《制度》运行情况来看,各级财政部门在制度理解和业务衔接上具备了先发优势,满足了实施要求。
二是保持全省应用的良好态势。借助陕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省级集中部署、全省全面上线、快速响应变革的优势,新《制度》在试点中能够以最快速度、最大范围在全省148个财政区划全面推进实施,各级财政总会计要素统一,相关会计报表数据可实现自动提取,通过上下级核对、新旧账务核对和报表核对,各级总会计能够初步按照《制度》要求,操作核算功能并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实现了常态化账务处理。
三是保持强力推动的组织方式。新《制度》之所以能在陕西全面推开试点,得益于陕西财政的高度重视和快速反应,财政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将开展财政总预算会计试点确定为年度财政重点工作予以强力推进。今年新《制度》的施行,要继续保持务实高效的作风。在保持上下级对账制度方面,按照日清月结的记账要求,省对市、市对县每周进行记账情况核对,确保按照“双基础”完成账务处理。在保持全省考核机制方面,在参照财政部考核规则对市县一体化进行考核基础上,研究增加总会计记账情况的取数和校验,考核结果随一体化考核成绩纳入市县年度整体绩效考核。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方面,通过视频检查、实地调研、会议通报等形式,持续跟进各级财政部门贯彻实施新《制度》进展情况,并将各地应用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确保试点成果的转化应用。经过半年多的试点和研究,新《制度》在全省一体化系统运行情况良好,通过新旧两套账务并轨运行的方式验证了总会计制度在实际业务操作的有效性和利用一体化系统全省全面上线的可行性。同时,需要在三个方面的试点成果上做好转化应用:做好“预算会计”的延续和衔接,确保收付实现制核算能跟原有模式顺利过渡;做好“财务会计”的适应和创新,系统内自动实行两套科目 “平行记账规则”,在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的同时,也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研究会计报表体系,以保证两套科目数据有效衔接,预算会计端的执行情况表,财务会计端的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本年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调节表能够有效对应。
全力推广实施,努力打造陕西财政一本明白账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落实的政治自觉。新《制度》的颁布实施,是财政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筑牢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账的职责定位的重大战略举措。陕西将推行总会计制度改革确定为一项政治任务,并在全省财政工作会上将新《制度》的全省贯彻落实确定为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提高《制度》落实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制度贯彻和宣传培训的主要责任,指定分管领导牵头,研究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年度业务按照新《制度》全面落实。
二是深入研究业务要求,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新《制度》施行后,政府财政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效推动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负债、资产管理各环节贯通,将进一步夯实决算报告、财务报告等核算基础,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陕西财政要主动加强新《制度》中股权投资、政府债券等重难点问题的研究和解决,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总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和风险防范的主动提示工作,以及自动提取账务数据生成决算和财报报表等,探索推动财政管理数字化建设。
三是持续优化完善系统,用技术推动改革落地。陕西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全面应用,是总会计改革试点得以全面推进的重要基础。下一步,陕西财政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建设,将总会计制度全面嵌入一体化系统,构建更加完备的“制度+技术”的管理新模式,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业务办理规范有序、业务信息真实有效;另一方面,还要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融合和升级改造,推进与其他有关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总会计账务处理及报表生成的自动化程度,并为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提供支撑。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培养一支善作善成的总会计人才队伍。全省财政部门要将《制度》作为国库业务的基础依据和核心工具,加强《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夯实基础性制度变革的业务根基。陕西省财政厅要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和探讨,将《制度》作为每年例行培训内容开展定期培训,并经常性组织全省总会计业务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提高总会计的制度执行力和业务处理能力。各级要加强“传帮带”,省带市、市带县区,培养出全省一支善作善成的总会计人才队伍,以业务素质的提升和系统功能的加持,强化各级总会计核算规范化水平,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力争新《制度》在陕西省的全面施行能够为财政部和兄弟省份提供借鉴。
(作者为陕西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常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