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体系 优化监管方式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健全制度体系 优化监管方式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 2022-12-19 16: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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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方式,稳妥有序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准确把握“管什么”的工作要求,稳妥推进“不缺位”。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基础,依据《陕西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试行)》,围绕基础管理、财务监管、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五个方面,进一步明晰管理内容,陆续出台了产权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重大事项管理清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经营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工资总额、股权董事管理等1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1+N”制度框架体系,基本搭建起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完善“怎么管”的履职模式,落实责任“不越位”。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要求,切实提高管理效能。一是夯实基础管理。强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开展产权登记专项行动,颁发了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证,摸清了国有金融资本家底。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建立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统计和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动态跟踪监测企业重点财务指标,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经营。三是落实经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省级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通过资本金注入,增强企业实力。四是优化考核评价。完善“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企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的考核,发挥考验评价的引领作用。五是强化激励约束。规范金融企业工资分配秩序,构建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企业薪酬决定机制。六是选派股权董事。依法依规向参控股企业派出股权董事,积极推动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                            

    (三)推动形成“管得好”的工作成效,助企发展“落到位”。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做优做大做强。一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地方金融企业的投资力度,实现了对省属金融企业股权关系的“全覆盖”,增强了企业资本实力和政府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优化了国有资本配置格局。二是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断优化经营业绩考核,以绩效考核引导金融企业提质增效。经初步测算,截至2022年三季度,13户省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1366.6亿元,负债总额19076.5亿元,所有者权益2290亿元,净利润107亿元,分别较2019年增长了50.9%、51.8%、44.2%、10.8%。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财务指标监管,建立省级金融企业风险报送机制,向中央申请46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我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牵头设立总规模102亿元的农信社稳定发展基金,帮助全省存量或潜在高风险机构化解风险。目前,13家省级金融企业,银行类机构不良贷款率为2.88%,呈逐年下降趋势;证券类机构净资本与风险准备比为284.5%,保险类机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2.2%,均高于行业监管要求。四是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协调解决上海复星超比例持有永安保险股权问题;支持秦农银行吸收合并周至、蓝田农合机构,增强企业经营实力;指导省农村信用联社完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理顺全省农信社管理体制。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引导和推动省级金融企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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