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四抓”力促水利资金管理上台阶
水利事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农业的命脉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水利发展资金则是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引擎。今年以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要求,从预算进度、支出标准、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多点发力,不断提升水利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截至目前,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为97.57%,为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加速推进提供了坚强支撑。
抓进度。把预算执行作为稳增长的首要环节,采取多条“硬措施”狠抓支出进度。一是“点对点”通知部门。两次印发加快支出进度通知,每周通报预算下达和支出进度。二是“人盯人”上门督导。对支出进度较慢的个别资金,部门现场办公督促预算下达。三是“周报告”倒逼执行。要求水利部门和专项债使用单位,每周五上报本周支出进度,倒逼加快预算执行。四是“实名制”通报批评。在全省大会上,点名批评资金支出慢的市县,要求说明原因限期下达。
抓标准。会同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支出标准》,在专项资金支出标准化方面积极探索、平稳起步。印发《关于建立水利发展资金支出标准体系的函》,在对水利资金认真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提出5年制定规划,逐步建立起覆盖全面、科学有效、保障到位的水利资金支出标准体系,让专项资金支出标准化、透明化。
抓采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从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执行、实施跨年采购、加快支出进度、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等五个方面加强资金采购管理,督促水利等农口部门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重点加强服务和工程的采购管理。
抓机制。研究制定《财政水利资金管理工作规则》,对我厅和水利部门任务分工、工作职责进行划分,就中央和省级资金前期沟通、时限报送、支出管理、项目审批、公文运转等进行明确,确保水利资金管理边界清晰、各负其责、有章可循。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水利事业发展有关要求,抢抓国家适度超前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利机遇,在支持重大水源工程、引调水、流域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出实招,在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效能、管好用好水利专项资金上下实功,为水润三秦、大河安澜不断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