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五加强”推动我省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再“发力”

省财政“五加强”推动我省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再“发力”

时间: 2022-07-29 15: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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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推动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再“发力”。

《通知》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标准、结算办法和程序、资金下达和拨付等进行了明确。

一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夯实结算工作主体责任。《通知》要求各级财政、人社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结算申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是加强基础资料审核,准确掌握实际支出情况。《通知》规定各统筹市(县、区)要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对参保人数、待遇领取人数、发放标准等重要结算指标要逐项审核,按要求按节点报送资料。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补助资金直达基层。《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直达资金的管理规定,及时分解补助资金,按统筹层次在规定时限内转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严禁跨年度拨付资金。做到直达基层、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挪用。

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跟踪监测资金使用效益。《通知》强调,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运行。《通知》要求,各市级人社、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进一步紧盯民生需求,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资金管理“五加强”,会同省人社厅全面强化基金监管,更好地守护参保居民的“养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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