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资源枯竭城市 转移支付资金7.47亿元

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资源枯竭城市 转移支付资金7.47亿元

时间: 2022-07-05 09: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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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7.47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我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等地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民生改善、环境整治和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

2008年,财政部设立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本地因资源开发产生的社保欠账、环境保护修复、棚户区搬迁改造、塌陷区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和化解民生政策欠账。为加速推进资源型城市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强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根据中央对我省考核情况,对于考核结果较差地区,根据中央扣减资金情况,相应扣减相关市县转移支付资金;对于考核结果优秀地区,根据中央奖励情况,对相关市县进行奖励,逐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推进资源枯竭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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